执法钓鱼_执法钓鱼是什么意思
钓鱼执法是不合法的,行政法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正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钓鱼执法是指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利用一些诱饵来诱导或引诱犯罪嫌疑人,以调查犯罪行为的行动。这些诱饵可以是金钱、金融投资方案、财产、服务或物品等。
通常,这种行动是在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无法正常侦查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实施的。
例如,当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无法侦破某项犯罪活动时,他们可能会采取“钓鱼执法”措施,即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发放某种诱饵来诱使他们表示准备参与犯罪活动,以便收集有关他们犯罪行为的足够证据。
钓鱼执法是指在执法中,政府机关冒用行政职权,利用假定的违法行为诱导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现金、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既违背道德义务,又违反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到底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