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的写法_收条的写法及规范
完整的收条需要包含标题、正文和落款三大要素。
标题
标题肯定是写在最开头,而且要居中,字体更大。标题也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收条或者收据两个字,另外一种就是用“已收到”或者“今收到”等字眼作为第一行开头,相当于标题了,然后接下来的内容断行顶格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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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通常从第二行开始写,而且要空两格出来开始写,如果以“今收到”格式开始的则不需要空两格了。正文直接进入正题,写收到的资金数量,类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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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
落款就是写上收资金的人是谁,或者单位是哪个,要签名加盖公章,最后写上日期。
如果是经手人的要写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办的要标注代收人的字样。
收条
今收到某某什么东西或多少钱,一定要注明东西的名称和实际详细情况,注明钱财的具体数额。然后有双方签名确认,送件人和收件人,写上当天日期,一式两份各自保存好,以免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证明。这种形式的收条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一方不承认这件事可以凭此条上访。
收条:
今收到:xx(名字或单位名称)现金人民币:XXX元(小写:xx);
特此为证;
收款人:xx;
xx年xx月xx日。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